真正的自由,既不是单纯地“做自己”,也不是一味地“成为更好的自己”,而是在其间找到那个属于自己的充满张力的平衡点。
“做自己”强调是对内在真实性的忠诚,是自由的本体论维度。意味着倾听内心的声音,尊重自己的感受与价值观,不轻易被外界标准裹挟。
做自己可以带来内在的和谐与自我接纳,是心理健康与人格完整的基础。但也有它的局限,如果“做自己”变成固步自封的借口,可能会陷入自我中心化的成长停滞。
因此当说出“我只是在做自己”时,可以问问自己:这个“自己”是经过内省后的真实,还是舒适区的惯性与惰性?
成为更好的自己,通常强调的是向着理想自我的成长,是自由的目的论维度。意味着不满足于现状,通过学习和实践突破自身局限,带来生命的活力与意义感,使潜能得以实现。

同时也有一定局限性,如果“更好”完全由外部标准定义,则可能导致自我异化与价值外化。因此在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的时候,也不妨问下自己:这个“更好”是来自内心的需求,还是对外部期待的盲从?
哲学家保罗·萨特曾说:“人被判决为自由。”人并非生来就具有固定的目的或本质,而是通过自由选择和行动来定义自己。因此,自由不是一种特权,而是一种根本的命运——人无法逃避自由,即使在最极端的限制下,人依然拥有选择如何回应处境的自由。
这种自由并非“为所欲为”的放纵,而是意味着必须为自己的所有选择承担全部责任。萨特用“自由的重负”来形容这种处境:没有人能替你生活,你必须自己决定如何行动。这判决的沉重在于,我们不仅要接受现在的自己,还要为未来的自己负责。
真正的自由体现在:在接纳中成长。接纳当下的不完美,但不以此为终点;在成长的过程中,不否定过去的自己,是一种流动中的坚守,就像一棵树,根深扎土(做自己),枝向阳生(成为更好的自己)。
成长中,你会发现:自由不在于二选一,而在于有能力在两者之间创造属于自己的节奏。
——刘老师




